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福建南安民营消防器材工厂,工人因操作机器设备大拇指受到伤害,老板送到某军区医院治疗并住院

福建南安民营消防器材工厂,工人因操作机器设备大拇指受到伤害,老板送到某军区医院治疗并住院 福建南安民营消防器材工厂,工人因操作机器设备大拇指受到伤害,老板送到某军区医院治疗并住院,治疗期间垫付2.8万医疗费。现,工人已基本康复出院。 目前的基本情况是: 1.工人已在其工厂上班1月零12天,尚未签订劳动合同。 2.老板拒绝进一步支付:(1)误工费;(2)营养费;(3)致残赔偿。 3.后老板补买保险赔偿5500元,但是想用这个保险赔偿充当前面的赔偿费用。咨询下,此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李葆华(RubinLee)(福建-泉州)
提问时间:2016-12-11 23:50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