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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怎样讨回我们合法的劳动补偿?

怎样讨回我们合法的劳动补偿? 我于1997年3月到一家私人开的石材厂打工,老板于2010年11月无故放了我连续工作了13年。我老婆于2001年6月到同一个石材厂打工现老板于2012年5月14日又无故放了她连续工作了11年。我们俩人工作了十多年老板都没有给我们签合同也没有买什么五险一金。从没休息过星期六星期日。大型节假日也只放假一天。平时工资虽拖欠几天但还是发了的。根据我国劳动法我们是否可以让老板支付双倍工资?并追收十多年的工龄工资俩人共计288个月。还有社会失业保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760794……(四川-达州)
提问时间:2012-05-15 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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