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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得到我的土地征收费

怎样得到我的土地征收费 2003年12月×日我与长沙县**镇×村×组汪××登记结婚,两人均系二婚。2006年7月。我将户口由长沙县**镇×村×组迁至我丈夫所在的组,自此,就一直在这里生产生活。因组上的部分土地被依法征收,自2007年2月至2011年12月(计6次)组民每人分得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污水补偿费共计17250元。虽然我多次请求按照其他组民同等待遇分配,但都被我丈夫前妻户口未迁出为由而被拒绝。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rE8839()
提问时间:2012-05-14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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