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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5年经区财政局批准由镇人民政府公开拍卖购买一宗国有士地和房屋
我于2005年经区财政局批准由镇人民政府公开拍卖购买一宗国有士地和房屋 我于2005年经区财政局批准由镇人民政府公开拍卖购买一宗国有士地和房屋。但政府至今没给我把二证过户给我。我去办证时才知道,我这一宗士地原与另一家为共有土地使用权。可这一家在为证时已将我这共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缴了出让金,全部登记办证在他一户头上,找他分割他说全部是他的。我找国土资源局问为什么作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绵阳)
提问时间:2016-12-10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