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人身伤害治疗期间出院回家养,等待二次手术应该怎么办
人身伤害治疗期间出院回家养,等待二次手术应该怎么办 2009年月日9月20日,我受雇主安排玉米收割工作,同时他还雇拥了玉米收割机,工作尾声,地里一些零散的玉米桔我们捡到一起,人工向机器里送料,和我干同一种工作的有两个人我就是在送料的同时,受到伤害的。人工送料的时候机器应该静止不动的,只有前边的搅拌轮是运动的,当时我正弯腰捡玉米桔,这时司机发动了机器冲向我,直接把我脚割断,另一个当时按住我,才兴免另一只脚完全断了,但一只剩一根小骨头连接。当时司机承认他是为了方便操作,没有摘档,只是脚踩离合,他一不小心,松了离合,车就冲出去了。当时在场的人都可以做证。后来他们打了120、110。110先到了,和他们录了口共,120来了把我送到大连武警医院治疗。现在已经过去几个月了,目前我的状况就是等待3-6个月的修养,再二次、三次手术,医院要求我出院回家养,我该怎么办?我应该掌握什么证据?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袅儿(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0-03-14 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