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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急用钱,在朋友的介绍下去了一家贷款公司,借了一万两千元 

因为急用钱,在朋友的介绍下去了一家贷款公司,借了一万两千元  因为急用钱,在朋友的介绍下去了一家贷款公司,借了一万两千元  利息1200  20天还清  逾期按照百分之30还款(当时口头告诉我按照利息的百分之30,还款的时候却是按照借款的百分之30算的)。后来我们因为没钱并没有按时还款,一个月后,他们打电话来叫我去他们公司,去了以后没收了我的手机并且拿着电棒威胁我偿还11万元,我跟他们说没那么多钱,他们就打我的头。他们让我还8万,并且把我拉到另外一家贷款公司借了8万元还给他们,他们还强迫我写下一张假的8万元欠条,并且拍下照片后,将合同与借条一并销毁。朋友说这是高利贷,属于刑事案件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6-12-09 09:3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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