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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结婚证骗房成立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假结婚证骗房成立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男方单位规定有结婚证就可以申请买单位福利房子。但是介于有交款期限,来不及去户口所在地办理登记。所以男方先办了个假的结婚证交到单位,并且交了房款。之后我们马上去办的真的结婚证,偷偷的把假的从单位换了出来。这样子顺利得到了单位的福利房。如今我们准备离婚。现在由于首期房款是他在真的结婚证办理之前交的,所以现在他不承认这个房子是共同财产,这个房子是单位的福利房子,至今还没有办理贷款手续,也没有房产证。他们单位也不给证明这个房款是我们两个一起交的,也不给出示当年的文书(有结婚证就可以申请要房的文书)。我有证人可以证明在交房款之前我们就是一起共同生活的,假的结婚证日期是2007年,真的结婚证是2009年12月14日,他的首期房款交付日期是2009年11月30日。房子是共同财产吗??如果最后判不成共同财产可不可以要求法院强制他的单位以‘假结婚证骗房’的名义收回房子?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三十九(内蒙古-呼伦贝尔)
提问时间:2012-05-12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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