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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

原单位鉴定工伤等级与残联鉴定等级不符

原单位鉴定工伤等级与残联鉴定等级不符 我是重庆铁路职工1980年因公致残,右小腿1/3处裁肢,伤好后一直没鉴定,直到1997年才由重庆铁路医院做鉴定,鉴定结果由医院直接交西站人事科,没告诉我结果,也一直没有给我办过工伤等级证,到2004铁路局将工伤人员交由当地政府工伤医疗保险机构,并指定到残联指定医院作伤残等级鉴定,鉴定为肢体三级伤残,并发给三级残疾人证,去年单位通知交相片和残疾人证复印件办工伤证,最近办下来工伤证是五级
鉴定机构是重庆铁路分局(分局已经撤销)劳动鉴定委员会1997做的鉴定,而不是地方工伤机构鉴定的等级,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如何申请重新鉴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lwlw(重庆-渝中)
提问时间:2012-05-12 11:2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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