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您好!我进公司时跟老板谈好试用期两个月,五千一个月26天八小时

您好!我进公司时跟老板谈好试用期两个月,五千一个月26天八小时 您好!我进公司时跟老板谈好试用期两个月,五千一个月26天八小时。现在老板觉得不满意理由要变更三千一个月,加加班费。我就说我不同意,不做了。他叫我明天去财务,他跟财务说下。如果他不按之前谈好试用期工资给我结算,做了十一天。那我需要怎么维权呢?进来签合同时只是一份在他那里,我没有的。工资也没有说明,是口头谈的。明天找他结算工资,我能不能录音让他承认之前谈的工资,然后再走法律途径,这样有用吗?签具体的有效的劳动合同,会不会注明薪资与试用期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何海荣(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6-12-05 23:03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