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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请问:“天津市都市报道60分栏目侵害我的为名誉权,我该怎么办?”

请问:“天津市都市报道60分栏目侵害我的为名誉权,我该怎么办?” 2010年2月5日我在淘宝网上购物被骗1000多元,我便拨打110电话和都是报道电话,需要得到他们的帮助,并告诫大家别再上当了。记者转天下午就来到我家,对我进行采访,我跟记者说,我不想曝光我的真实身份,把镜头对着我的后背进行采访,记者当时同意了我的要求,我跟记者说,我主要给市民提个醒,不想让朋友们在电视上认出我。就这样进行了事情全部过程的采访。晚上7点左右我和家人在电视上看到了我,可万万没有想到电视上还打出了我的姓名,主持人还一次一次的念着我的名字,可把我和家人气坏了,随后我们就给电视台打电话,可他们没有理睬我们。第二天亲戚朋友打来电话问此事,有的说我儍,有的说我线眼,有的说管哪闲事干吗,都被骗才好呢。。。。。。因为电视台播出了我的名字,导致我正常生活受到影响,过年串门时,这件事这个问哪个问的,爱人责怪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芃芃(天津)
提问时间:2010-03-12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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