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我背着我儿子行走时无牌照的摩托车撞断了我的脚(经鉴定十级伤残),撞伤我儿子致我儿子死亡,致我精神分裂
我背着我儿子行走时无牌照的摩托车撞断了我的脚(经鉴定十级伤残),撞伤我儿子致我儿子死亡,致我精神分裂 2009年1月9日我背着我儿子在上街回家的路上被无牌照的摩托车撞伤我的脚(经鉴定十级伤残),撞伤我的儿子致我儿子死亡,此事经我的当地交警部门认定是驾驶员的责任,交警部门在我不懂政策看不懂资料的情况下把我儿子的身份证号522425200608168119改成522425200608168110。交通警察袁及向造事车主拿了两千元钱给我住院并且出据一张证明给我证明造事车主是出于人道主义才拿两千元钱给我住院,之后交警部门和驾驶员和造事车主以没有钱为借口推卸责任不给我医药费和赔偿金。此事又经当地法院部门处理,法院的审判长把我交给他的我被无牌照的摩托车撞伤的疾病证明书复印件一份和我儿子被无牌照的摩托车撞伤死亡的死亡证明书复印件一份改成是疾病,死亡证明书复印件两份。。。由于我儿子已死,我的脚被撞断时我已昏迷了两个多小时,导致我后遗症复发,精神分裂,神经错乱,幻想症,双耳神经性耳鸣,造事车主和驾驶员不复责任,是我的七十多岁的爸爸妈妈没有钱帮我借钱医我。2009年7月16日,织金法院拿了一份判决书给我却不给我判决书上判有的140614.70元赔偿金,给我两万元钱的司法救济,给我一份尚有债权120614.70元赔偿金的债权凭证,法院的侓师不帮我写申诉和写申请执行书,直到2011年7月14日我的后遗症稍有好转我才免强的学翻法律资料学依照2009年7月16日法院判给我的民事判决书上却未得到的140614.70元赔偿金和债权凭证上尚有的债权120614.70元赔偿金学写申请执行书交在织金法院执行局请求织金县法院执行局依法受理先予给付我120614.70元赔偿金为谢!至今法院说法院拿法院拿给我的判决书上的140614.70元赔偿金给我叫我签字叫我的当地镇上的书记签字叫我一刀割断不要再纠缠此事。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我现在的赔偿金我不可能不签字.我签了字法院就会认定我是同意只要140614.70元赔偿金。可我是要要求政府法院按政策办案,依照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公试和一般民事侵权案件中精神损害赔偿金额的计算公试算出好多我就要求赔好多。如果我不签字法院就会说我只要赔偿金不签字法院没有拿了赔偿金给我的承根,法院就会以此不给我现在我申请执行的赔偿金。我签了字法院就在强迫我不依政策要求造事车主和驾驶员赔偿我因要的赔偿金。请帮我想一个办法让我既能得到我现在申请执行的赔偿金又能再申诉要我因要的赔偿金不受法院干扰的办法行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60u12……(贵州-毕节)
提问时间:2012-05-10 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