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导致车辆贬值损失
交通事故导致车辆贬值损失 我的汽车(别克凯越)与一辆本田锋范发生追尾事故,交警当时到现场,责任认定我是全责。对方汽车修理费7300元(所有受损配件都是更换的新的配件。),我已将钱付给对方车子的4S店,4S店给我开具了发票,并且我已向保险公司理赔。前两天对方车主打电话给我说:“要我赔偿交通事故导致车辆贬值损失”。我想问一下对方提出的要求法律是否有这样的规定,对方提出的要求如果到法院起诉是否会得到支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x_tz1……(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12-05-10 1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