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房产纠纷

到公证处公证过的房产有法律效力吗

到公证处公证过的房产有法律效力吗 我弟跟她女朋友买了一套房子,因当时我弟不够资格买房,房本就写的他女朋友的名字,但现在两人要分手,如果现在把房子过户到我弟名下是要交很多营业税的,我想他们俩能不能先到公证处公证一下,说这房子就是我弟的,五年之后再去过户,我想请问如果公证过这五年之内有法律效力吗,他女朋友就不能再把房子私自卖掉了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yp831……(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2-05-10 13:48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