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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

我出了一次交通事故,责任为同等责任,对方已按照判决书赔付。我方劳动局认定属于工伤

我出了一次交通事故,责任为同等责任,对方已按照判决书赔付。我方劳动局认定属于工伤 我出了一次交通事故,责任为同等责任,对方已按照判决书赔付。我方劳动局认定属于工伤,现在属于我方的一半责任应该承担的费用是不是应该全部由我方公司赔偿,包括有部分没有发票(营养费,出院后的护理费,还有其他医院医生来会诊的费用)全部由公司赔偿?公司会不会因为没有发票依据而不赔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请叫我小黑!(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6-12-05 13:3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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