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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单位有权对房产进行处理

辞职后单位有权对房产进行处理 本人1994年参加工作,于2003年参加单位集资建房。未与单位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 2005年入住后,单位于2006年底办理了内部房屋所有权证,产权人为我,产权100%, 现在我服务将近18年了,想辞职,但单位说要收回住房,想请教各位律师: 1、 内部房产证已办,我现在辞职的话,单位是否能通过法院起诉或通过仲裁委员会收回我的房子? 2、 如果单位以房屋为由拒不办理我的离职手续,我申请劳动仲裁后,劳动仲裁委员会是否有权力判定我退回房屋?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F55678……(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12-05-10 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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