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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请问他提供的居住证明有法律效力么?我需要向法院提供什么证据么?

请问他提供的居住证明有法律效力么?我需要向法院提供什么证据么? 律师你好,我与被告3月19日在西安市莲湖区登记离婚,被告没有完全履行离婚协议,我在莲湖区起诉,法院已受理,案由是健康权,可是开庭时被告没有到场,提前申请了管辖异议,在户县某社区居委会开了个居住证明,但他一直没有在那里住过,他就在莲湖区法院对面的法律服务所工作,也一直住在莲湖区,请问我需要向法院提供什么证据么?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ongyu……(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2-05-09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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