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关于孩子在外地,是否违被了探视权
关于孩子在外地,是否违被了探视权 我女儿是2007年2月23日出生,在做月子当中,她的父亲因重男轻女,对孩子很冷漠。在五一放假七天,家门不进,在外带女人。(他是位军人)之后,基本上对孩子就是这样不闻不问,一年当中,偶尔有汇300多元的生活费。有时就没有。
到08年3月下旬,(在孩子出生这一年中,都是由我母亲照顾。父母亲都在山东曲阜工作。)因父亲身体不太好,断奶后,因我自己工作忙,孩子就由我母亲暂时带回老家。走时,有发信息告知。08年8月26日协议离婚。孩子由我抚养。协议定:每月五日之前汇650元。08年10月中旬,怕孩子与我的感情生疏,母亲又把孩子带回来,12月底她父亲来看孩子,走时,留下600元。之后一直到09年3月底,就再也没来看过孩子。我与他的住处,只相隔一单元。生活费也没有按协议履行。
09年3月底。母亲又把孩子带回老家。他在5月左右,汇了一千元。之后连电话问候孩子,以及生活费都没有了。09年10月中旬,母亲又把孩子带回来。一直到01年的正月15元宵节,在路上面对面遇到。做为父亲,他视而不理不睬。现在我们向他要孩子的生活费。他以孩子被我母亲带回老家不给他探视为由。拒给生活费。后由妇联交涉只拿了1950元。就不再给了。
我现在就想咨询下。孩子不在当地,是否就不能给生活费。是否违被了探视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弈飞飞(福建-宁德)
提问时间:2010-03-11 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