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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商品房交房

商品房交房 您好!
请问商品房交房时《竣工备案表》是否属国家强制性条文规定必须提供给买受人查看?只提供了四方主体(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的验收报告是否达到了有效收房标准?是四方主体还是五方(加勘察)主体?验收报告只盖了四方主体的印章没签署验收意见,该报告(还是复印件)是否为有效验收报告,是否可据此收房。
   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qzr301(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2-05-09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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