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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医药费的赔偿

医药费的赔偿 我请的一个装修工在装修时下楼梯摔伤了手,我当时把他送到了医院并检查了左手有轻微骨折,我垫付了600医药费。晚上又送去了他两天半的工资和营养费600元。他现在就是要我负全责,要我出所有的医药费和务工费营养费。要向法院起诉我。再说了他用的梯子是他自己做的本来就存在安全隐患,我也提醒过他,他在楼上做事时下面有人递东西,在有人答应他递东西的同时他就下了楼出现了意外。我想咨询一下我要履行的责任和他该承担的责任,我该承担的我还是承担。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彭娟(湖南-岳阳)
提问时间:2010-03-11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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