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结婚四年,共有两个儿子,一个三周半一个一周半,因性格不合,女方想离婚

结婚四年,共有两个儿子,一个三周半一个一周半,因性格不合,女方想离婚 结婚四年,共有两个儿子,一个三周半一个一周半,因性格不合,女方想离婚,可能也因为男方出轨不能容忍,前天晚上夜里两点多回来的,十一点多打电话给女方是一个女人接的,第三天女方发现男方手上有一个指甲印,男方没有解释什么就说信就信不信算了,女方没有什么收入,一直在家带孩子,男方也一直在家,但是从来不带孩子,不管不问,喜欢打骂孩子,孩子一直都是奶奶跟母亲带,请问女方想离婚,能不能争取到孩子抚养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你是我的幸运儿(安徽-阜阳)
提问时间:2016-12-02 19:4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