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在我离职后不给我结算工资
你可以主张11个月的工资
找到能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工资条,工牌职工登记值班表等等。然后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为他没和你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你还可以向你的老板主张十一个月的工资。
除此之外你还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去举报你的老板,要求劳动监察部门对其采取措施。
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支付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