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的补偿金问题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的补偿金问题 我于2003年6月2日进入公司,2012年5月4日公司通知不再续签合同,但会给予4个半月的补偿金(2008年1月1日算起),我的问题:
1,可否要求公司给予9个月的补偿金?有何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2,公司未提前一个月通知我,我是否可以再要求一个月的补偿金?
3,如果公司同意顺延到6月4日离职,那是不是可以认定公司与我续签了合同?合同最少期限是多少?4天?1个月?1年?
公司为日企,合同及薪资上未有违法事宜。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p_jia……(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2-05-08 1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