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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纠纷

房屋纠纷 您好!老爸建一套居明房,兄弟2个,大概94年吧!大哥提出需要搬出去外面住,当时我们就把房屋作格价处理了,3方也同意但没写“下证明”,也给他钱。到2011年大哥找到老爸及我说现在房价在涨,需补差价,老爸不想把事情搞大,就协商同意补差价,而这次我们3方写一份”协议书”内容是以后此屋于大哥哥没关系了,属于我本的,请问这份“协议有法律效吗?另:房屋户住还是老爸本人名字。请问我该怎么做呢?才能保证以后不再为这事争吵呢?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Oj5755()
提问时间:2012-05-07 16:5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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