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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目前杭州富阳市胥口镇农村正在大搞新农村建设,要求农户拆除除一家一户的居住以外的农用房,危旧房等,每平

目前杭州富阳市胥口镇农村正在大搞新农村建设,要求农户拆除除一家一户的居住以外的农用房,危旧房等,每平 目前杭州富阳市胥口镇农村正在大搞新农村建设,要求农户拆除除一家一户的居住以外的农用房,危旧房等,每平方米补助200元。此做法怎么会做得一刀切呢,作为农民当然支持国家的新农村建设,但是不是被强迫无礼拆迁。你想想看农户有一个日常居住的房子,同时还有一个旧的农用房子用来存放日常农用器具或饲养家禽,现在村里的干部就要求村名签字同意拆除各家各户所有除了一居住房以外的各种房子,并只补偿200元每平方。 我想请问法律专家或知情人士: 1. 这样强制拆迁农用房,农民如何饲养家禽,如何存放农用器具? 2. 国家新农村建设政策真的有这样的规定农民除了一家只能拥有一处居住房,二不能拥有农用房吗? 3. 有谁知道这个杭州市的补助标准又是怎样的?200元每平方,拆了为建设新农村建设的更好一点,怎么也不够本重建一个啊,这不是坑害农民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6857……(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2-05-07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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