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请求对88.1.5交通事故后遗症的医疗救助

请求对88.1.5交通事故后遗症的医疗救助 这是我父亲之前请的一位律师起草的文件(2010年)。
尊敬的商用车车架厂各位领导:

     本人:XX,出生于1962年,籍贯:湖北省十堰市,文化程度:高中。1980年元月招工东风汽车公司车架厂,曾在原大冲二车间工作。1988年元月5日晚9时左右,乘座由本单位职工XX持摩托车驾驶证驾驶的嘉凌二轮摩托车自罗家大院出来,由北往南向四一厂方向正常行驶,当车行驶于43厂大门口处时与四三厂调整车间驾驶员XX驾驶的商用车自南向北突然左转弯时过中心线发生相撞,造成本人严重受伤,送张湾医院救治,诊断治疗期间因左腿多处骨折曾二次手术任为能解决根本问题,膝盖骨处尚有钢筋固定架的后遗症。

事后,经交通事故认定,由当时双方单位(四一厂和四三厂安技部门出面)协调处理。本人是受害者住院医疗费由公费报销,双方车辆损失程度较小,处理结果双方驾驶员了解,负责此事故调节的负责人是原车架厂安技科的XX。

医疗出院回厂后,已形成残疾。因未能胜任原岗位工作,被分配到原行政科洗澡堂工作,后澡堂划转服务公司。2006年因原疾病后遗症越来越严重,不能从事体力重工作与公司商议解除劳动合同,在家养伤至合。

近期以来,感觉越来越不好,平日走平路已感吃力,上楼梯已不能正常台步,不得已情况下,到张湾医院原主治医师诊治,检查确认为膝盖骨坏死,需要做裁肢处理,治疗需很大一笔费用倍感无奈,因本人已下岗失业无经济来源,爱人内退月工资600元左右,小孩大学今年才毕业无正式工作,生活吃力。为此,特请求组织出面协调原交通事故后遗症的医疗费用问题渴望救助,请领导关爱妥否!
      
2010年就第一次开庭 据我了解第二次开庭有人还改了口供 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得到解决 现今2012时间越来越长,请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静静~(湖北-十堰)
提问时间:2012-05-07 08:3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