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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

离婚案件 律师,您好!我有一事想咨询。去年10月我和现任老公举行仪式结婚,但一直未领结婚证,他是军人,离过婚。举行仪式前因为事情太多一直没时间领上,之后,发生过几次争执,在我的催促下去过婚姻登记处,未领成。原因是登记处要他出示离婚证,他说丢了;要他出示身份证,他说部队没有地方身份证;要他出示能证明自己身份的有效证件,他说军官证,拿出来一看已经过期半年多了,登记处不予承认,让他拿有效证件再来。结果,我在收拾房间时无意中发现离婚证和身份证,并非如他所说丢失,是他故意藏匿。期间,他经常出入色情场所,找三陪小姐,多次争吵他依仗未有正式登记,撵我走。前日,甚至对我动手打我,还摔坏我的IPAD2,伤势已有医生诊断书。我想请教律师:没有登记不是合法夫妻,如果我想以家庭暴力或者侵害他人人身及财产安全故意伤人罪告他并要求精神赔偿财务赔偿和医疗费,是否可行?他故意藏匿有效证件欺瞒登记的行为构成什么?身为现役军人动手打人致伤的行为又如何加以论断?我怎么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打官司胜诉的把握有多大?我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或者证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幸运吧主(内蒙古)
提问时间:2012-05-06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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