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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关于公司无故拖欠和扣除工资的咨询

关于公司无故拖欠和扣除工资的咨询 你好,我在前单位工作了50多天(2月15日-4月8日)提前3天口头提出离职,老板说人没有招好要扣除1000元(1000元当时是上班前口头说明是当押金的做满1年退还),3月份的工资到现在都没有发,每次打电话过去老板就说过两天发,很生气老板一直在敷衍我, 在职期间没有签定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无社保,无考勤、工资卡、每月工资现金结算,我想举报该单位,该怎么办?我只能提供最近几次通话录音和公司地址,主要负责人姓名和联系方式。成功的可能性大吗?谢谢帮忙,万分感激!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K1234……(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2-05-06 21:35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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