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到被告所在地起诉,孩子可以归你
您好:根据通常的“原告就被告”原则,你需要到对方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鉴于女儿还小,通常法院会判决随母亲生活的。
起诉一般是在被告住所地,但如果他有经常居住地(超过一年),也可以在其经常居住地起诉。
由于孩子只有2个月,所以在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况下,归女方抚养,除非对方有证据证明女方的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有严重不利影响,并且其本身具有抚养条件。本案中你的情况应该属于前者。
证明外遇要有充分证据,由于没有看到照片,无法做出判断,另外,建议搜集一些证人证言等证据,也可以采取录音的方式(但只能和其他证据结合使用)。
起诉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孩子在哺乳期,应归你抚养,由男方支付孩子抚养费。
你好!你可以在你丈夫户籍所在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女儿应该归你抚养。
你说的外遇是否是偶然联系还是长期呢?照片可以作为证据,但效力非常低,不能证明有外遇,更多是对法官产生一点影响。女儿抚养权原则上会判决归你。你在西安,你们的家如果也按在西安就可以在西安诉讼。
不能在西安起诉,你有权主张孩子的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