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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天水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强行拆迁公租房,无任何补偿。如何争取赔偿

天水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强行拆迁公租房,无任何补偿。如何争取赔偿 自2015年7月,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长仪厂实施所谓棚户区改造项目以来,在本人不知情情况下,强行拆除长仪厂分配给我的20平米公租房,公租房自此以来已经居住18年之久,拆迁后本人至今租住在外。拆迁以来,未得到任何搬迁费、过渡费。拆迁方未发出任何纸质性说明,公信委口头通知新建楼盘以3400元每平方给一个分房资格,本人公租房不抵用任何费用及房屋面积。现咨询律师我该如何合法维护自身权益,讨回说法,找回自己居住的家园。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87938……(甘肃-天水)
提问时间:2016-11-26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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