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房子到底现在该属于谁?
房子到底现在该属于谁? 律师,你好。我是一小县城的人,由于在4年前购买的民房,现在遇到政府拆迁,之前得房子来要回房子。具体情况如下:
1.房子现政府来测量的300多个平方,但4年钱购买时合同上只写了166个平方(由于双方是亲戚,所以当时也没有写清楚。但双方都知道当时是全买的。)
2.现在政府要拆迁这房子,由于这几年房价上涨,政府赔的价钱是4年以前购买房价的3倍。所以卖方现在说其余的平方没有卖,要要回去。
3。房子买过来的时候很破旧,经过我装修后面目全新,所以培价要高些。破旧的房子与郝房子政府得培价有很大的区别。
5.当初只写了166平方最大的原因是,这老农村民房只有166的房产证,其余的已经遗失,所以看着亲戚的分,也没有多计较,卖方当初也说的:“难不成以后我还来要回来所”。
4、现在我们大队上很多村民都觉得卖家很过分,因为当初大家都知道是卖完了的。
我咨询过律师,但每个人给我答案都不同
1、甲说的是:房子合同由于没有注明,而且合同上写的房子18间,事实没有18间。(由于是亲戚,当初只是随便写了些估计的平方和房子间数)所以,这合同无效。
2、乙说的:由于卖方拿不出其余的房产证,所以打官司是我们胜。
。。。
我现在想问的是:
1.这房子300个平方按法律来讲,到底哪些属于我的,哪些属于卖方的
2.如果166平方属于我的,其余属于卖方的。那卖方拿部分的培价应该怎么计算,因为房子是我装修得。破房子与好房子的培价是天壤之别。
3.卖家的房子当初签合同的时候也存在问题,因为房子是他分给4儿子的,166平米中 94是大儿子的,其余是2儿子的,但合同上没有大儿子的亲笔签字,也没有委托人代签,是卖主自己找人签的。大儿子并不知情。
谢谢律师了,我现在一家人乱透了,我们也是从乡下到城里打工的,给别人打扫清洁,4年前拿出全部积蓄趁房子没涨价用5W多买下的这房子,可现在却发生这样的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xy111(四川-广安)
提问时间:2010-03-09 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