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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未依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可否单方面解除合同

未依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可否单方面解除合同 我司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由我司负责向对方公司提供原材料,合同约定每月30号付清上月货款,我司从2012年2月份开始供货,直至2012年4月底,我司未收到一分钱货款,对方一直拖延.
问题1:对方公司拖延货款我司能否单方面解除合同,停止供货?
问题1:如果对方公司现在付款,超过期限但全额付清,我司是否可以以对方公司未遵守合同为由,单方面解除合同(注;签订的合同中没有注明不履约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75387……(广东-肇庆)
提问时间:2012-05-05 14:52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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