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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出租车拣到东西了。。

开出租车拣到东西了。。 开出租车拣到一个包。。第2天就还给失主了。。应包内有些物品有点损坏。跟失主商量之后失主也同意我用现金补偿。还写了收条。(此事一经签字,就到此结束。双方不追究任何责任,不过最后失主写了此收条不能做法律依据).因为这件事当时是私了的。现在那个失主又去运管投诉说公司处理不当。因为当时是对方说要私了的。现在运管跟治安分局都在调差这件事不知道现在怎么办?会不会有法律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uxia……(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2-05-05 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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