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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纠纷,这种情况应该做财产保全吗?谢谢

关于离婚纠纷,这种情况应该做财产保全吗?谢谢 离婚快裁(还未办理),共同财产一车辆现值7万元归男方,共同存款约15万归女方。但存款在半年前借男方家亲威,约定在离婚后3个月内归还女方(有借条)。现在想把归男方所有的车辆做财产保全。

请问,假设保全车辆价值7万元
1:我现在没有现金也没有房产做担保,可否拿我母亲的银行存款来抵押?我母亲在外省还有一套商品房,这套房能否也可以做抵押?
2:车辆登记本在我手上,男方应该不能卖车。但男方有不良赌博记录而且是经常性。我担心他赌输了将车子当黑车变卖掉。请问是否有必要做财产保全?
3:3个月后男方亲威归还的15万元存款是否也有必要进行财产保全?
请帮我分析下,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鱼江(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2-05-04 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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