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工作单位已经说了好几个月了,说不想做了,可饭店不让走,工资也不给
协商不成,可以劳动仲裁解决。
1、离职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的,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2、拖欠工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