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肇事者欲对其所应负全责的交通事故案有逃避行为,我改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谢谢。

肇事者欲对其所应负全责的交通事故案有逃避行为,我改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谢谢。 律师,您好。本人驾驶小车于2012年5月1日傍晚在江门某处与一摩托车进行碰撞,我车前杠有刮花,左前杠有部分位置松脱。交警来到现场判定摩托车驾驶者(以下均称“甲方”)由于逆线行驶故对本次交通事故负全责,在明确责任的情况下,我方的保险人员离场并回公司予以销案。在甲方有购买交通强险的情况下可由其保险公司在10天内对我车辆的维修作出赔偿。交警离开了,待甲方的保险公司到场,保险工作人员发现甲方购买的强制险过期,也就是说甲方在没有有效的强制险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上路。故按常理维修我车的费用是由甲方本人自身负责。由于当时天色已晚,故跟甲方达成协议于5月2日早上由我方驾驶我车到维修店进行检查并报价。检查出除了前杠刮花,还有由于当时摩托车的碰撞把小车里头风扇处的支架撞爆,维修店报价为一千多元的维修费。致电于甲方,甲方不认账,说支架撞爆不是其责任。双方没有达到一致协商,我方于5月2日中午开始再次致电甲方欲商讨赔偿问题,但甲方以关机和不听电话欲逃避责任。为了防止我方车辆再出问题,我已把车子停在有监控的停车场保管并在这段时间不开动小车。要是在这10天内,我方联系不上甲方,甲方不主动对我方的损失进行赔偿,请问我应该通过什么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请律师指教,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伐伐是伐伐(广东-江门)
提问时间:2012-05-03 09:15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