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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离婚 ,对方不给扶养费,可以向哪个部门申请拘留

法院判决离婚 ,对方不给扶养费,可以向哪个部门申请拘留 2015年5月法院判决离婚, 儿子归我,男方每月支付1000元,可是就付了两个月就没有付过,隔了一年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事隔两月法院来了文书,说对方名下没有可执行的财产,叫我提供否则7日后自动失效的意思,我只知道对方在苏州上班,他的工资我估计也没有走自已名下的卡,车子之类的也全在他父母名下了,难道这样就结束了,对方就得不到该有的惩罚了,不是说拒不履行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拘留的吗,该怎么做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44034……(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6-11-21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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