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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在我家用我电脑和账号发帖诽谤别人,我参与后期评论构成共同诽谤吗
朋友在我家用我电脑和账号发帖诽谤别人,我参与后期评论构成共同诽谤吗 很囧的事,河南周口警方来到北京把我带回周口,说我参与诽谤当地警察嫖娼,其实是我朋友刚好那天在我家用我电脑发的,他也是听老家人说的消息。现在对方要提起告诉,说我发帖诽谤他,我在做笔录上都如实回答说是朋友发的,但我参与了后期跟进评论,暂时先替朋友保密,愿意回去协助调查事实真相。结果回去后,周口警方限制我人身自由,要求我必须几小时内回去接受继续传讯,我受不了精神刺激,逃了回来。
因为根据回去了解的情况,他们目的就是想尽各种办法让我构成共同诽谤,借全国打击网络谣言之际收拾我以树立典型,减少当地各种民生举报的舆论压力。
主要是我没法帮助朋友回去找到发帖内容反映警察嫖娼的证据,回到小地方找警察嫖娼证据不是胡扯么。
请问如果不能找到有效证据证明发帖内容真实性,我在这里面会构成什么罪名,周口警方说被诽谤家属要跳楼什么的,反正就是找不到证据肯定是诽谤,这边朋友工作比我重要,就委托我回去协助调查,我精神崩溃,因为他们主要目的也想把我搞成共同诽谤,小地方警察不按常理出牌,威逼利诱等。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仰望星空bj(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2-05-03 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