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学生在一家公司,实习和人发生冲突,处于自卫致人受伤

学生在一家公司,实习和人发生冲突,处于自卫致人受伤 我同学去江苏一的一家公司实习,因担心女朋友和她一块住在公司给实习生安排的男生宿舍里,和我们几个男同学在一块,我知道这是违反公司规定的,但是楼管大清早来宿舍掀他们俩的被子,女生感到很羞愧,出手推了楼管一把,而楼管拿起身后的灭火器打了过来,男同学见事不好,处于保护女友,推了楼管一把,指示他头部受伤(女孩心脏不好,情绪很激动,胸口疼痛不止),楼管去医院缝了针,男生自愿负担当日手术,拍片,一起所有的医药费用600元,而楼管女婿不甘心岳父被打,还要求赔偿,男生没钱又不想让家人知道没有办法选择了逃避,于是无声无息的回家过年,结果这几天来学校办离校手续,当时去实习时带队的老师却说男生走后,楼管家属报警了,人家所要1500元的赔款,老师帮男生垫付了(在男生不知情的情况下)这1500块是派出所的处罚还是公司的处罚,老师也拿不出依据,只有一份当时垫付钱的证明,上面有公司盖章,公司经理签字,老师签字,还有宿舍楼管理人签字。请问这种情况下男生是否应该缴纳呢,怎么解决这件事情才好呢!往老师指点迷津!!!!!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落雨之夜(陕西)
提问时间:2010-03-07 00:0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