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田老师吃饭,包忘在饭店,里面有现金30000万元
您好!可以起诉饭店,主张对方承担过错范围内的责任。根据我国的侵权责任法规定,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一般的,没有责任。
你可以直接起诉主张赔偿。不可否认,你对于自己的财产看管不严,故应承担主要责任;但餐厅在他人拿走包时并未尽到注意义务,故亦应承担次要责任。
饭店没有责任!
饭店没有责任。事实不清,难以立案。
饭店一般是无责任的
有一定的责任。则么多钱呀。可以起诉解决。
饭店没有责任
你好,如果饭店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话应该承担责任的,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饭店没有责任
很难认定法院有责任。
警方应立案,如不立案,可以向检察院请求要求公安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