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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校,李要打我,然后我告诉了我同学,他们放学就来了,放学以后
在学校,李要打我,然后我告诉了我同学,他们放学就来了,放学以后 在学校,李要打我,然后我告诉了我同学,他们放学就来了,放学以后,李带人动手打了我,我同学就反击了,从我们班打到了他们班,然后李跑进教室,监控就拍了下来。第二天,级部主任王和郭负责这件事,让我们写了口供,我写了李叫的人在他们班门口,等李出来后,来我面前推了我,我同学就顶在了我前面。后来老师也没有给我们读对方写的口供,所以我根本不知道他怎么写的,写完口供,在询问过程中李前后改了三次发言,郭和王始终都没有质疑过,但三次都承认了他叫了人。一直到郭和王让家长先带回家,什么时候上学等学校通知,两人(我和李)还都在推卸责任,并说还会继续调查。直到这时也没有说李的口供。两个月后让我上学,结果到学校以后,说我负全部责任,让我调慢班,李一点责任都没有,李只回家待了一个月。我问为什么,王郭给的理由是监控拍到我带人去他们班打了他,他一个人都没叫,我说是他先带人但我们班门口打了我,我们反击才打到了他们班,郭说监控没有他出去,我们要求调监控,郭说监控已经删了,王和郭往学校上报也是说我带人到他班打了他,他只有一个人。在次找学校,学校给的理由是我没有写李先去的我们班,所以他是一个人,一点责任都没有。我们要求重新调查,因为肯定有目击证人,学校说不可能,郭说学校太忙,没有空重新调查。我怀疑李找了关系,甚至,郭和王受贿了,因为明显与实际不符,而且李当时也承认他叫了人。郭和王却说他自己一个人。如果不同意重新调查,继续颠倒是非,我能告他们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东-淄博)
提问时间:2016-11-19 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