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是否有效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是否有效 和同上房子只提供房屋地址、面积、国土证号,无房产证号。合同上卖方仅提供房主姓名,未提供身份证号,签约人为据说为房主亲戚,签了姓名及按手印,未提供身份证号码。目前情况是,我为买方因不相信签约人及中介,想收回预交的定金1万元,定金在中介手中,合同书上写的是签约人收到我的定金1万元,签约人与中介另签了一张收条。?(另1.外合同书上有错别字及少数语句不通顺;2.合同上有一条写了“买方同意支付中介方人民币叁万捌百元作为信息费,该笔信息费于签署合同时即时付清,若卖方或买房任何一方未能依合同之条款卖出或买入该房屋,则该笔信息费由违约方即时支付。”3.合同上注明了买卖双方于某天之前签署《房屋转让协议书》,现由于种种原因已过该约定日期)这种情况,我能否要回我的1万元,我需承担什么责任,能要回的话该怎么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xdwwj……(湖南)
提问时间:2012-05-02 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