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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结婚一年未孕,男方借因提出诉讼离婚,女方可得什么赔偿?

结婚一年未孕,男方借因提出诉讼离婚,女方可得什么赔偿? 女方结婚3个月察觉身体不适由男方陪同至医院查出有轻微妇科疾病但因男方吝啬钱财,加之不听医生嘱咐,强行同房,导致半年后病情加重,被男方父母知道后多次至女方父母家吵闹,后来女方自行出钱出人陪同治疗,男方一直不闻不问,更从此连生活费也不给,一年后男方借女方病因单方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甚至歪曲事实,说是女方婚前隐瞒病情,男方家里知道后强烈要求女方到医院检查并愿意出钱要求女方积极汉好病,但女方对自已对丈夫对家庭不负责不肯治疗导致夫妻矛盾加深并恶化,并多次协商离婚无效。现女方觉得这种婚姻不要也罢,但自身名誉,精神,身体均受到一定程度的伤害要求赔偿,而法院方面则说没有这一条例,只有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但两人新婚一年何来共同财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秋之雨(广东-汕尾)
提问时间:2010-03-06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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