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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旧房改造,安置问题

旧房改造,安置问题 安置办法中规定:在一个月优惠期中调换面积超出原产权建筑面积15平方米之内的面积,按4500元一平米结算,超出原建筑面积15平方米之外的面积,按12517元一平方米结算,过了优惠期安置面积超出原建筑面积部分均按政府批准的最低价格12517元/平方米结算,我父母的房建筑面积43平米按办法中规定在71.35平方米的三居室套型面积中选择,办法中未对拆迁地户口给予补偿,我和父母,离异残疾的姐姐和她19岁的女儿五人都在户口中,请问有没有希望调换两个两居室的可能?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jing……(北京)
提问时间:2012-05-01 16:43
已有1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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