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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婚姻财产

婚姻财产 2007年开的结婚证。
2009年丈夫家里动迁。
动迁协议没有我的名字。是丈夫,公公,婆婆三人名字。拆迁得到两套房子及现金。
育有一个宝宝。未满周岁。
问:1.丈夫应该拥有三分之一的动迁款么?
    2.丈夫的动迁款属于共同财产么?离婚,女方能得到么?
    3.孩子女方带,要求一套房子可行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1929……(上海-普陀区)
提问时间:2012-04-30 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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