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拆迁安置

成都事业单位租用的公有住房,拆迁补偿如何算?

成都事业单位租用的公有住房,拆迁补偿如何算? 我是成都市直属的事业单位有编制的正式职工,07年进单位时单位分给一套40平方的住房,没有任何租赁手续,其余住户都交28元/月的租金,单位考虑照顾研究生,也没收租金,但也没发任何住房补贴。 
请问这种情况下,单位拆迁重建,我们能否要求单位按照公房拆迁进行赔偿? 
现在单位的说法是,这个房子是单位租给你们的,现在不租了,要收回,只给几千元补助,其余的不管,合理吗?
我们是成都市的事业单位,但单位的办公地点和我们的住房都在温江,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按成都市的法规或者是温江区的相关法规? 
(因为成都出台的好多政策都是针对5城区的,我们的房子所在地是温江区,属于郊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inyan……(四川)
提问时间:2008-11-14 15:10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