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持刀入室,伤人未遂,打砸门窗,受害者如何依法维权?
持刀入室,伤人未遂,打砸门窗,受害者如何依法维权? 邻居回家要经过我家院子,但是他家已经搬到安阳市区,一个月也不回来两次。院子是我家的,我家电动车等财产都在院子放着。有一天半夜邻居喝醉酒,回来院门是关着的,但是院门是可以从外面打开的,他见关门了,就开始谩骂吵闹,进来院子在我家屋子前,他破口大骂,口角之余拿起洗脸盆砸向我嫂子,我哥看他打我嫂子就要上去打斗,我跟我妈把我哥拦住,往后拽,推回屋里,邻居回去拿把菜刀就过来了,先是在屋子门口把窗户砍碎,后又把门上的玻璃砍碎,我哥听到碎玻璃声就又出来大厅,邻居随后进门,朝我哥砍,我哥躲了然后把他按倒在地,我妈把菜刀夺了下来,我同时报警了,然后民警赶到,带回去做了笔录。他跟我哥肢体冲突时脸上都有伤,他的脸上更明显,说他头疼,就要求做司法鉴定。我家的门窗都被砍坏了,门框,窗户上都有刀痕。物价评估的来了说只评估玻璃,我家旧门无法评估。请问持刀入室,故意伤害未遂是怎么定性的呢?我们要怎样依法保障自己的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毕秀雪(河南-安阳)
提问时间:2016-11-18 1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