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婚姻法产权问题
此房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1、《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你的情况是该房屋合同虽是婚前签订,但是在婚后夫妻用共同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又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的,该按揭的房屋归属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3、甚至你们婚后,因装修房屋及还贷向双方父母所借的那部分钱,按夫妻的共同债务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