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关于离婚前的公正问题

关于离婚前的公正问题 老师好。我老师感觉我的婚姻不牢固。特别是知道我老公招妓了以后,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我对我老公心里有种不再像以前那样幸福的预防感。我们现在还挺好的,没离婚。我想能不能和我老公上政府审批大厅去公正一下,公正的基本内容是1.如果两个人将来要是离婚了,(我们婚前有一处写有我和他的名字的房产,房权证上标明双方各站50%)男方那50%的房产要归女方所有,或是归孩子所有。2.如果是将来离婚了,男方要每月付女方工资总额的50%(老公是公务员,工资由财政直接发到卡上)(是应发工资的50%,还是实发工资的50%,我也不懂,你们通常遇到这种情况都是以什么工资的比例算的?我老公现在发到手,扣除掉劳保、公积金等后的工资是3100元没有扣这些之前的应该更多)请问律师老师们,我这样的提前做离婚公正的有没有法律效力?一旦多少年我们离婚了,我拿出这份公证书,有效吗?法院一般判的支付女方(这些前提都是孩子归我)都没有我说的,占50%的比例的。如果法院判他没有付我20%,我又拿出这份公正书(假如公证书上写的比例是50%),那法院依谁的判?我这上面提出其实是好的问题,请律师老师们帮我开开窍。帮我解答解答。不胜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俺闺女(山东-威海)
提问时间:2012-04-29 14:35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