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我老公因脾气性格不合,经常为了家庭琐事而吵架,长时间对我冷暴力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你好,如果你坚持不离,法院可能第一次不会判离。半年后如果对方再次起诉就可能判离的。
这种情况判离婚的可能性不大。
如果对方有证明你们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会判决离婚。否则,他第一次起诉,你不同意,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比较小
有可能会判决离婚,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进行判决
可能会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