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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我骑的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与逆向行驶的电动车相撞,要承担责任吗

上班途中,我骑的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与逆向行驶的电动车相撞,要承担责任吗 晚上我上夜班的途中我骑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正向行驶,对方也是电动车逆向行驶,两车发生碰撞.因我刹车及时未受伤,对方因年纪较大受伤较重,因为当时下雨视线不是很好.现在交警认定我要负次要责任,理由是我对路面观察疏忽,未能确保安全行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7条规定.但交规57条是"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与事实根本不符.请问交警的认定合法吗?我应如何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sG1189()
提问时间:2012-04-29 08:1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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